第五批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出炉******
新华社北京1月12日电(记者董博婷)记者12日从国家档案局了解到,近日,国家档案局发文公布了第五批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的评选结果,共有55件(组)档案文献入选。
55件(组)档案文献中,有乾隆《京城全图》、盛京内务府稿档等明清档案文献;有招商局历史档案、近代海河流域治理档案等民国档案文献;有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、哈尔滨市临时参议会档案等革命历史档案文献;还有海陆丰正字戏传承手抄提纲本、成都老茶馆档案文献等地方档案文献……这些珍贵档案文献以名录的形式向社会公布,对于档案文献遗产的保护传承起到积极推动作用。
据悉,截至目前,国家档案局共完成了五批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的申报和评选工作,共计198件(组)珍贵档案文献入选。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的建立,为我国申报世界记忆名录和世界记忆亚太地区名录提供了资源储备,也增加了公众对我国的档案和档案工作的了解。
台湾“修法”打击炒房 炒作行为可重罚5000万元新台币******
中新社台北1月10日电 台立法机构10日三读修正通过“平均地权条例”部分条文,明定不得散播不实信息影响不动产交易价格,炒作行为最高可罚5000万元(新台币,下同)。
综合中央社、《经济日报》等台湾媒体报道,此次“修法”有五个重点,包括限制换约转售、重罚炒作行为、建立检举奖金制度、建立私法人购买住宅许可制、解约申报登录等。
三读条文明定,若有散布不实信息、影响交易价格,与他人通谋或虚伪交易营造热销假象,影响市场交易秩序或垄断转售牟利,可按交易户(栋、笔)数处罚100万元至5000万元;限期内未改正者,可连续处罚。
三读条文增订私法人购屋采许可制。未来私法人购买住宅应检具使用计划,并经相关机关许可,且5年内不得办理移转、让与,避免私法人投资炒作住宅。
三读条文还增订限制换约转售预售屋或新建成屋买卖契约,买受人除配偶、直系或二亲等内旁系血亲,或经公告的特殊情形外,不得让与或转售第三人;建商也不得同意或协助契约让与或转售,违者可按户处罚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。
台当局内部事务主管部门表示,住宅是用来居住的,而非是用来投资炒作的商品。“修法”的主要目的是打击炒房,健全房市交易秩序;就长期而言,将有助于引导市场回归稳健发展,协助不动产产业永续经营,并保障民众购屋权益。
有岛内房仲业者分析指出,条例通过后,市场预期房价可能缓跌。不过目前预售价格降幅须超过两成至三成,才有机会回到2019年资金热潮前的房价水平。房价受冲击而下修的幅度能否抵销资金潮的涨幅,仍待观察。(完)
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